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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构建与大国地位相符的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目标,必须认真实干,而实干的关键需要强大的执行力。要紧紧围绕报告关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部署,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始终牢牢把住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加快构建与大国地位相符的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坚决扛稳管好“天下粮仓”和“大国储备”的政治责任,以储备的确定性来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建设,涵盖应急储运、加工、配送、供应各环节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经受住了疫情防控、灾害应对等大战大考的现实检验。
粮食储备基础持续夯实。我国原粮储备不断充实,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持续优化,口粮比例保持较高水平,守底线、稳预期的能力不断增强,保供稳价的物质基础扎实。成品粮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36个大中城市主城区及市场易波动地区成品粮油库存保障能力都在15天以上。另有部分省区结合应对疫情保供稳市经验,要求所有地级市均建立10至15天或以上的成品粮储备。
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提升。2021年底,全国现有粮食应急加工企业6000家、应急供应网点52983个、应急储运企业4199家、应急配送中心3047家。2021年、2022年,经过严格标准和审核程序,选定中粮集团、中国邮政集团等119家国家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通过签订协议、统一授牌、任务引领、重点扶持等方式,指导其承担粮食应急保障任务,有效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粮食应急保障制度持续完善。近两年不断修制订粮食应急保障相关制度,2021年9月,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意见,确定了“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粮食供应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同期,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明确企业选定条件和标准,规范选定程序,强化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应急保供义务。2022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充实县级粮食应急保障网点数量,不断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2022年9月,印发《关于支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积极发挥粮食应急保供作用的政策措施指南(试行)》。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部署加快构建系统化、可操作化粮食应急预案体系。
当前正在按照“一二三四五”总体部署,全力推进粮食应急保障工作。“一个目标”,即构建体系强、品种全、结构优、方式多、数量足、布局广、管理精、预判准、调运快的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两个牵引”,即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关于完善粮食供应保障体系意见的顶层牵引。“三个支撑”,即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和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的有效支撑。“四个保障”,即项目建设、政策支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和粮食应急信息系统平台的有力保障。“五项任务”,即修订出台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管好用好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提升粮食应急加工配送能力和研究建立成品粮产能储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