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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赋深圳新使命,新一轮改革开放吹响号角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布。在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以及其他领域推出24条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进一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引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深圳放宽市场准入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强调:
要坚持中央定位
突出深圳优势
深圳的优势是什么?深圳经济特区逾40年发展经验告诉我们,是坚持改革开放。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截至去年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项授权事项大部分落地,并在全国推广。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开放,城市治理现代化和公共服务均衡化方面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为深圳提供了澎湃的发展动能,成为国内诸多城市学习的样本。
改革开放没有天花板,也没有终点线。
当前,深圳进入了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也到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键节点。24条特别措施的发布,为深圳构建改革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政策支持,深圳要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将这些措施加快落实好。
改革并非 “一时一地之改革”,深圳改革:
要坚持中央定位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特别措施》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等部署安排,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深化互利合作,在促进通信服务、跨境贸易、保险产品互联互通方面提出一批具体措施,为加快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深圳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就是要围绕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破除准入壁垒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要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其他放宽准入特别措施统筹部署、形成呼应,为全国层面放宽准入探索更加完善的改革路径。
本次《特别措施》的发布意义重大:
以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量发展惠民生
6大领域24条特别措施,依次聚焦技术与产业领域、金融投资领域、医药健康领域、教育文化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和其他重点领域。既注重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市场互联互通,也不遗余力推动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的市场环境优化和服务能力提升。
此次发布会以京深两地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
深圳市市长覃伟中表示,这次出台的《特别措施》:
突破力度很大
涉及领域很广
含金量很高
《特别措施》围绕发挥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提出了一系列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基本民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市场准入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入,有利于全面增强投资信心、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圳有信心、有决心坚决完成好中央交给深圳的使命和任务,努力为全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示范。